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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

观点网讯:4月14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满足工薪群体的住房需求并提升服务质量。此次政策调整包括提取和贷款两大方面。

首先,在提取政策上,合肥市简化了已故缴存人的提取流程,对于账户余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其直系亲属无需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即可申请提取。同时,新增了资金转账渠道,允许提取金额转至社保卡等一类银行卡。此外,无房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限额标准也得到上调,单身职工由每月1200元增至15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月2400元增至3000元。

其次,在贷款政策方面,合肥市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比上限由50%调整为60%,提高了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最高可贷年限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夫妻双方贷款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上浮20%,但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

这些调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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