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每项可获30万元创作经费补助!广东启动舞台艺术青年制作人扶持计划项目征集

推动舞台艺术创作,推动年青艺术人才培养,广东又推出创新举措!

4 月 28 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 " 广东省舞台艺术青年制作人扶持计划项目征集公告 "(以下简称 " 公告 ")。

该项目旨在激发广东文艺 " 原创力 ",推动舞台艺术青年制作人才脱颖而出,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精品。公告明确,入围的每个项目可获得创作经费补助 30 万元。

公告明确,全省各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文艺院团、演出场馆、演艺机构、艺术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的工作人员均可作为青年制作人参与申报。

每人可申报 1 个舞台艺术原创或改编剧目,包括地方戏曲、话剧、舞剧、歌剧、音乐剧、杂技剧、儿童剧等,题材和体裁不限。

公告对于申报条件有多项规定,包括:

申报人年龄须在 45 岁以下(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不得是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剧目规模适中,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原则上应在入选并签约后一年内创排完成,且进行不少于 2 场公开演出,每场演出时长原则上不少于 60 分钟。

入围项目将可获得多项扶持。具体来说,在经费补助方面,入围项目可获得包括创作经费补助、演出场次奖补和专项奖补支持。、

其中,创作经费补助每个项目 30 万元,分别在项目入选并签订创排协议时,剧本定稿、主创团队确定并建组时,剧目通过审查并完成首演时,按 40%、40%、20% 的比例分三次进行拨付。

坚持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制作人在完成规定首演后,可按标准申请演出场次奖补,多演多补:演出 1 至 5 场,奖补 2 万元 / 场次;演出 6 至 10 场,奖补 2.5 万元 / 场次;演出 11 场及以上,奖补 3 万元 / 场次,每个剧目奖补累计不超过 40 万元。

此外,入围项目还可获得专家指导、平台搭建、宣传推介、颁发证书等扶持。

申报人可在 5 月 31 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点击阅览征集公告详情

文 | 记者 黄宙辉 通讯员 粤文旅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