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因为结婚,就撤走我的土地?” | 专访“出嫁女”
新京报记者 高照 李相慧 林周楠 编辑 崔慧凯
2025年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的各项权益,并首次明确了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法律定义。
长久以来,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和成员身份认定的立法缺失导致很多女性权益受损。
新法出台将如何改善农村女性的经济权益?本期我们对话3位女性,谈谈这些年她们为了集体经济权益抗争的故事。
律师谈亮点:组织成员身份首获定义
《出圈》采访北京千千律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项目负责人林丽霞,讲述新法落地的关键之处何在。
律师:新法执行中仍有难点
“出嫁女”不迁走会导致富裕村“人口爆炸”?律师:这种假设没有依据
值班编辑 李加减 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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