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邑街道综治中心:一站式服务成效显著,多起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环球网
矛盾纠纷化解、利益受损维权、律师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心理慰藉,居民再也无需东奔西走,北京市通州区潞邑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居民“急难”问题,一体化解决居民“愁盼”诉求,一条心聆听居民心声。
电动车被盗惹纠纷
调解团敲定赔偿金
2025年2月,街道某小区业主程先生(化名)在某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发现自家电动车不见了踪影,经调取监控得知其车辆于当日凌晨被盗,报警后警方查找未果。随后程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程先生认为物业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自己一部分损失,但物业公司认为是盗窃者偷走车辆,与物业无关,双方商议无果,便向综治中心请求调解。
街道综治中心收到调解申请后立刻响应,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刘硕、陈莉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经核实,程先生的车辆确实是在小区内被盗,而物业设置在该点位的监控设备老旧、录像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盗窃者身份,加大了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同时,工作人员还发现盗窃者在实施盗窃行为前两天多次进入小区疑似进行踩点。
专职人民调解员刘硕仔细研判了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发现合同中对保安巡逻的频次做出了明确规定“保安人员现场巡逻每2小时一次”,但从调取的监控画面中发现保安巡逻的频次明显低于合同的约定。该物业公司在监控设备及人员管理上都存在一定的缺失。调解员刘硕向双方明确了此次电动车被盗的主次责任。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以“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最终,程先生与物业就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并履行了赔偿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家中火灾引纠纷
政法力量来调解
姜先生(化名)是街道某小区业主,因工作原因长时间不在家中居住。某天,姜先生家露台失火,消防员迅速到场扑救,索性没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后经现场勘察发现,此次起火原因为一楼底商施工现场遗留的火种,引燃了姜先生家堆放在二层露台的可燃物。
据了解,一楼底商施工方经中介公司介绍进驻,完工后工人已离开现场,现已无法联络。无奈之下,姜先生找到中介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中介公司则表示自己只是帮忙介绍施工,实际并未参与施工,也未牟利,因此认为自己不该为此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随后姜先生又找到了物业商讨赔偿问题,物业负责人表示施工方进驻后,物业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做了严格审核、进驻和施工也均符合相关流程规定,物业已经尽到了监管义务,且消防相关单位做出的火情鉴定也明确起火原因和责任主体,因此物业不该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姜先生在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找到了潞邑街道综治中心,希望能借助法律的力量,妥善解决此事。综治中心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指派了亚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戴建国第一时间介入纠纷,对此事进行多方调查,还向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申请法官现场指导。
随后,戴建国和专职调解员刘硕邀约了姜先生和物业公司一同到综治中心接受调解。调解时,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调解员只得将双方暂时分开,首先安抚了姜先生的情绪,共情其遭遇。律师从法律角度帮助姜先生分析事由并向其普及了诉讼流程和时限。经过调解员和律师的耐心劝说,姜先生认识到了自身在露台堆积大量可燃物也有一定责任,并认可了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占比。另一方面,宋庄人民法庭法官田子佳以案释法,通过案例向物业公司阐明本次起火原因和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在多方耐心的劝导下,姜先生和物业公司最终选择了和解,双方就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和解协议》,这场纠纷圆满落幕。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高效化解了居民难题,更筑牢了社区和谐的根基,用实际行动印证了综治中心秉持公正、公平、情理法相结合的基层工作原则,为潞邑街道法治化建设赢得了好口碑。
出租房屋遇到难题
调解团出面来说和
2024年12月,街道某小区居民安女士(化名)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委托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租赁初期,中介公司因房屋仍旧空置多次找到安女士希望延长免租期限并降低月租金。安女士考虑到年底年初系房屋租赁市场低谷期的实际情况,便答应了中介的请求。但第一租赁周期结束后,中介公司迟迟拖延缴纳应付的第二周期租金,安女士多次联系中介,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多次挂断安女士的催租电话,这让安女士倍感气愤。于是,安女士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综治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陈莉在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安女士,安抚其情绪的同时向其了解了事情经过,详细了解安女士与中介签订的合同内容。
据了解,安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介公司需按季度支付房租以及如果拖欠房租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随后调解员立即联系了中介公司的负责人,中介负责人并不否认自己拖欠了安女士的租金,但也向调解员诉苦确实是市场冷淡造成经营困难,对于违约金一事,中介表示无法兑现。安女士觉得,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且自己已经针对中介公司的请求做出了让步,但中介公司的欠租行为和回避的态度已经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安女士坚持要终止合同且追偿违约金,并保留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利。
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论言辞激烈,安女士情绪激动愤然离席,导致调解暂时中断。调解员陈莉、刘硕立即分头安抚双方,经过不断耐心的劝说,双方情绪平和后同意继续和谈。调解员向中介公司阐述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中介公司也终于认识到了违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中介公司最终表示会尽快将所欠房租交付给安女士。同时,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和抚慰,安女士也意识到中介公司不是主观故意违约,安女士最终也表示愿意放弃向中介追偿违约金的主张。
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清付了所欠的租金。至此,这场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且快速的处理,综治中心以最优方式为安女士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安女士的点赞认可。
潞邑街道综治中心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初心,凝聚多元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5年1月,潞邑街道综治中心完成各项内部制度机制整合,正式进入运行阶段,公、检、法、司等政法力量入驻值守,协同综治中心开展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化解、治安维护、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
第一季度,街道综治中心依托“周会商、旬排查、月报告、难点事件会商”等运行机制攻坚克难,已累计召开“周会商会”15次、“旬排查”9次,形成“月报告”3份,累计会商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均全部化解,重点推动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同时通过前期主动介入疑难工单、实现未诉先办,后期开展调后回访、复盘总结的方式,不断夯实创稳的基层社会治理底板,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
下一步,潞邑街道将以综治中心为抓手,以政法机关力量下沉综治中心为契机,将综治中心建设融入区委“11311”工作体系,保障高效能社会治理,增强百姓福祉,加强工作创新,着眼于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需求,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探索建立更多科学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总结典型成功案例,推动综治中心维护辖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职能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