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有“度”
在 17 日举行的 " 黑龙江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举措新闻发布会 " 上,对于 " 涉企行政检查如何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既保证必要的检查能有效开展,又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 的问题,省司法厅副厅长滕凤洲回答记者提问。

行政检查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行政执法部门既要通过检查来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也要通过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不是不检查,而是要把握好‘度’,真正用好检查 ",滕凤洲表示,一方面,行政执法部门通过采取措施把不必要的检查减下来,把检查频次降下来,给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对于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特别是群众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将严格检查,从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行政执法部门坚决反对、严格整治 " 卸责式 " 检查,执法者不得推卸自己应履行的职责,出现走过场、应景式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将全面领会、准确落实我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举措,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证必要的检查能够有效开展。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图片来源:黑龙江日报 韩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