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财政局:支持农村公益事业项目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大象新闻记者 许继彬 通讯员 辛晓静
近年来,三门峡市财政局围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立足农业农村农民实际需求,扎实推进农民关注、村内急需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真抓实干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站位,强化资金保障。充分认识农村公益事业这一“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按照“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的要求,善做善为,强化保障。2024年,全市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6807.38万元,共支持51个乡镇232个行政村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切实做到“小资金惠大民生”。同时,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参与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二、问需于民,解决实际问题。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坚持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优先安排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内公益事业“小微项目”。2024年,支持实施的232个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涉及村内道路105.27千米,桥涵6座,雨污管道8.47千米,污水处理设施97座,沟渠治理29个,植树1180棵,绿化3952.8平方米,路灯建设3959盏,文化广场26个,其他公益设施10个,受益人口达215685人,切实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完善管理,提升项目质效。一是动态管理项目库。建立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调整、滚动管理”,避免“资金等项目”问题,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二是专家评审提质量。从水利、交通、环保等方面对主要建设内容进行科学论证、优化调整,力求项目资料数据准确、规划合理、社会效益明显。三是实地查看严把关。加强对县、乡项目谋划的指导,优先支持惠及面广、受益群众多的项目,县级每个项目全部进行实地查看、实地论证,避免为建设而建设。四是负面清单强约束。对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违反“村内户外”原则,“门墙亭廊栏”及游园等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坚持不予支持。五是绩效评价激动力。对各县(市、区)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反馈存在问题,跟踪整改成效,通报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