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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多项决议

2025年4月18日,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主持人是杨克勤,其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底,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5,469,856.18 元,未分配利润为 57,333,129.94 元,盈余公积金为 12,534,043.12 元,资本公积金为 32,602,683.12 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3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还通过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备查文件目录为《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