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龙湖畔,“濒危”企业重焕生机
二龙湖畔,“濒危”企业重焕生机
□ 本报记者 所行 本报通讯员 朝之悦 文/图
法官在二龙湖保护区实地调查,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
谷雨过后再无寒,人间芳菲已向暖。2025年4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一庭法官朝之悦又一次来到二龙湖畔。
“朝法官,补偿款到位了,我们跟政府的交接也彻底完成了,房屋和地上设施,包括这些林木草坪,现在都由政府指派水源地保护区的专人负责维护着。”瑞亨公司的董事长侯庆华边说边指向不远处湖岸上枝头刚冒出嫩绿小芽的树丛,眼神中有着一丝不舍,但更多的是欣慰。
随着手指的方向看去,朝之悦的思绪回到了第一次来到二龙湖畔的时候,当时正值北国寒冬,湖光一片萧索,站在湖边的侯庆华望着培训基地满面愁容,“朝法官,不瞒您说,我们是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一湖清波下隐藏的十年愁思
位于宾县境内的二龙山是国家4A级景区,二龙山上的二龙湖,春来绿波荡漾,风景如画。2006年年底,瑞亨公司董事长侯庆华正是被这样的美景吸引,才下定了在此干一番事业的决心。之后,瑞亨公司先后投资1000余万元,取得了二龙湖周边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了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等行政许可,建起了培训基地所需屋舍,完成了内部装修布置,种植了绿化林木草坪。2015年,当一切准备就绪,瑞亨公司正要大展拳脚之际,当地环保部门却发来通知,二龙湖被确定为二级水源地,瑞亨公司建设的培训基地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域内,其生产经营活动暂停开展。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保护水源地环境和饮用水安全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瑞亨公司严守环保红线,当即关闭园区,闭门歇业。随后的日子里,瑞亨公司一边精心维护着培训基地的房屋、林草,盼望着开门迎客的那天早日到来;一边多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商,希望能够解决合法用地却无法经营的问题。然而,2022年,瑞亨公司的信心被地方政府作出的撤销用地许可决定彻底击碎,只好一纸诉状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就近十年无法正常经营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得到补偿。
环保“硬杠杠”与民企权益
“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不可抗力’,未来几年二龙湖有可能要调整水源地保护等级,也有可能不再作为地表饮用水源地,到时候就可以正常开发利用了。我们很重视营商环境,瑞亨公司的困境我们看在眼里,但是环保要求是法律规定的‘硬杠杠’,谁也突破不了。”地方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与审判团队共同到瑞亨公司培训基地实地勘验时无奈地说。
“我们知道水源地保护的政策,也理解政府依法叫停我们的经营活动。但是十多年了,员工要吃饭,银行贷款要还利息,企业不能正常经营,投资也收不回来,眼看着生存不下去了。这次要真的把用地许可撤销了,这些年我们始终维护的房屋设施和绿地是不是就成了违建,难道一次都没用过就要被拆除了?”年近七旬的侯庆华在庭审中语带哽咽,眼中隐隐泛着泪光。
水源必保,可是否政府要持续承担补偿责任?补偿应得,但难道企业要一直靠补偿维持生存?哈尔滨中院行政审判第一庭法官朝之悦敏锐地意识到,合法用地与无法经营的冲突不解决,行政争议将永难止歇。
三方携手的同向奔赴
面对看似无法调和的冲突,法官没有退缩,而是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要跳出就案审案的圈子,将争议放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大局中审视,力争实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共赢。
朝之悦综合考量二龙湖水源地环保要求、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民营企业生存经营需求等因素,抓住二龙山风景区整体开发招商引资的关键时间节点,提出由地方政府以征收补偿方式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附着物进行公益性回收的实质性化解方案。
朝之悦和审判团队一方面依托新搭建的府院联动多元治理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的支持,引导职能部门依法开展委托评估、财政审计等工作;另一方面化身政企沟通的桥梁,在稳定安抚企业员工情绪的同时建立起企业对实质化解工作的信心,引导企业积极配合评估并合理化调整诉求。他们多次赴二龙湖实地踏查,召开三场多部门协调专题会议,协助审查了七稿和解协议,与各方协调通话时长总计超一百小时。最终,在哈尔滨中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当事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与瑞亨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依据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报告,政府补偿瑞亨公司新建培训中心的建设成本、土地出让金及相关利息;瑞亨公司将其位于二龙湖水源地保护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设施的所有权交予政府,并撤回起诉。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将瑞亨公司从长期无法正常经营的“泥沼”中解脱出来,及时到位的“回笼资金”则让这个“濒危”企业重焕生机。地方政府通过公益性回收将水源地保护区土地重新纳入统筹管理范围,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得更加到位;接管的地上建筑、设施和林木等可以在后续可开发利用时直接投入使用,杜绝了拆除行为可能导致的次生污染和未来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以和解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还有效提升了当地守信重诺、崇尚法治的法治政府形象,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这起行政争议的成功化解是哈尔滨中院以司法力量助推政通人和、取信于民,着力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2024年,哈尔滨中院制定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要点》,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会签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源头治理行政争议工作机制的意见》,设立了“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和“行政法官工作室”,制发了多篇高质量、有价值的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的任务并非只是为行政机关“改试卷”,只负责打钩或者打叉,而是与行政机关一同向人民群众“交答卷”,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所行,朝之悦)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