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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登记报案 青岛京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通告发布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2日讯2023年12月23日,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对青岛京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目前公安机关已获取青岛京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全部财务数据,同时聘请司法审计机构对开业来所有相关人员从青岛京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进行了确认。

二、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告诫青岛京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集资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1日止,立即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退缴自己在青岛京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集资过程中获得的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

三、涉案人员在通告要求时限内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四、凡在本通告要求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涉案人员,不得为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退缴赃款前需电话联系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需退缴赃款的金额。退缴程序听从主办民警安排,退还的违法所得将存入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

六、请目前仍未报案的投资人,自通告发布日起30日之内,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尽快到各自投资青岛京韵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未及时报案人员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希望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根据案件侦办进度适时通报案件信息。

办案民警:岳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05468926049

联系地址: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215号)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