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文化” 该下岗了
近年来,默认加班、隐形加班、“狼性文化”等加班文化层出不穷,有的单位甚至明目张胆地要求员工周末上班,不仅没有调休政策,也不支付加班费用。
前不久,部分知名企业“强制下班”“要求强制实行双休”的新闻引发全民热议,“苦加班久矣”的网友对这些企业的做法举双手赞成,希望有更多的单位跟进。
跳出对特定企业的具体评价,“强制下班”能引起广泛的讨论,折射出职场加班文化的普遍,它切中了当下职场人的痛点,直击现实。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整治“内卷式”竞争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里的“内卷式”竞争虽然范围更宽,但职场中的病态加班显然也是题中之义。“反内卷”不妨就从“反加班”开始。
一
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紧急的、突发性任务导致加班,但这只是偶发现象。可一些单位却出于各种原因,将加班常态化。近几年来,“996”“5 2”“白加黑”“大小周”等职场加班文化盛行,微信、钉钉等数字软件的应用,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超时加班已经见怪不怪,不少职场人的工作时间远超法律规定,员工的休息权益受到了严重的挤压。
加班文化为何屡禁不止?
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有的单位出于效益考量,对人员配置不足,出现“事多人少”的现象,一旦遇到临时性任务,员工就忙不过来,不得不加班工作;有的单位领导能力、管理科学性不够,无法实现员工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激励,导致“忙的忙死、闲的闲死”的局面,给部分员工增加了大量无效工作。
“被迫自愿”的从众效应。站在员工的立场上,不喜欢加班是人之常情,谁都想工作之余有更多时间休息、陪伴家人、享受生活,但不少职场人经常“被自愿”加班。比如,有的单位领导以“自愿报名”的方式变相要求员工加班,久而久之,加班就成了一种不成文规定。有的人即便干完了手头工作,也会因为“领导不走,我也不能走”,故意拖着不下班。还有些企业管理人员,充分利用员工找工作不易的心理,以一句“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自己”,让更多人敢怒不敢言。
畸形的“好员工”标准。有的单位通过加班文化给员工“打鸡血”,灌输“加班光荣不加班可耻”观念,把加班作为指标列入绩效考核。还在有意无意中,将加班与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度挂钩。在人为制造的员工“自愿奋斗”假象之下,这些单位认为不能加班的员工不是好员工,甚至出现过有员工因拒绝加班被辞退的情况。
一些员工的“自我加压”。职场加班文化的形成与一些员工的“病态内卷”不无关系。有的员工争当“拼命三郎”,靠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付出比同事更多的时间成本,以获得升职加薪的优先权;有的员工加班只是在“表演式工作”,因为害怕被贴上“不努力”的标签,刻意用加班表现对工作很上心、干工作很辛苦。
法律救济力量薄弱。关于劳动工作时间法律规定得非常明确,但一些地方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比如,有的单位连员工的加班时长都不作明确记录,遑论依法支付加班费;还有单位甚至把接受常态化加班写进招聘要求里。同时,线上办公让加班变得更“隐蔽”,有的单位刻意模糊员工上下班时间的界限,要求员工24小时在微信群待命,导致员工“不敢离线”。
而在现行的劳动争议裁判中,加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在劳动者,如果单位通过不考勤的加班、加班审批制度等规避,劳动者就会因举证困难在维权中处于弱势,为了“饭碗”不得不保持沉默,变相助长了职场加班文化的肆虐。
图源|图虫
二
近年来,因加班猝死、积劳成疾的新闻并不鲜见。当加班变成了一种常态,即使员工很疲劳,但依然需要打起精神来迎合病态的加班文化。这种“竭泽而渔”的工作模式,既会让员工身心俱疲、失去健康,也会拉低单位整体的工作效率,还可能造成无效管理,构成“内卷”的死循环。
加班文化是推动工作高质高效落地落实的“拦路虎”,仅靠部分企业用“强制下班”之类的内部规定自我约束,难以根本解决问题。长远来看,还是要构建一个健康、可持续的职场生态。
效率至上,提升管理水平。大多数职场人愿意接受的是有限度、有酬劳的加班,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班的“官方态度”。要祛除病态加班文化的“病根”,领导要首重“效率至上”,摒弃“疲劳战术”,以身作则倡导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杜绝无意义的“瞎忙”。
应该看到,工作成效的提升不能仅靠延长劳动时长,而需依靠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团队协作、流程优化。用人单位应对工作进行合理分配,将加班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让员工得到公正、合理、符合劳动法规的对待,通过正向激励制度,激发员工更大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才能真正促进整体的发展。
培育以人为本的职场氛围。加班文化屡禁不止的背后,也应该看到,员工用超长工时证明“努力”,单位以灯火通明的办公楼标榜“奋斗”,折射出部分职场环境中选人用人的错误导向。倡导拼搏精神本无可厚非,但加班文化绝不是努力奋斗的应有之义。
用人单位应转变“加班即奋斗”的畸形价值观,更加关注“人”的诉求,构建一套更为精细化的绩效评估机制,侧重于更人性化地衡量员工的价值贡献,而非简单以工作时长作为指标,营造良性的竞争氛围和就业环境。
在法治框架下整治加班文化。应该看到,适度加班并非不能接受,但是加班必须有序有度合法合理。之所以反对加班文化,其背后反映的是企业管理方式的落后和对人力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不少打工人处于“敢怒不敢言”的尴尬境地,这不能仅依赖于劳动者被动维权,监管必须动真格。比如,将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纳入法治社会建设考评体系,倒逼企业守法;完善保障休息权的相关立法,完善劳动监察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作出明确界定,加大对用人单位“隐形加班”行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应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可以对企业存在的不合理劳动进行制约,积极同公司领导沟通、商榷,同时鼓励员工及时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
此外,社会需要形成共识,终结加班文化,终结的是过度加班、无效加班和“表演式加班”。准点下班带有“偷感”,本身就是一种病态的职场文化。奋斗不该只有一种形态,加班是奋斗,提效也是奋斗。奋斗要有成效、有意义,把“做虚功”“伪加班”的时间用来提升自我、调整身心,才会创造更多的实绩、实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