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代“民约治水”到现代法治保障 重庆多部门携手共护巨丰堰世界遗产
4月18日是国际古迹遗址日,重庆市四中法院、重庆市水利局、秀山县人民政府,齐聚“边城”签订《秀山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框架协议》,同日“渝东南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秀山站”“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挂牌成立。
根据协议,各方将以“保护研究、合理开发、弘扬传承、法治保障”为原则,采取“司法 行政”联动模式,从促进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基地建设、法治体检、共同普法、增进交流七个方面,创新“法治护航 专业管护”“遗产保护 生态修复”“文化挖掘 科技赋能”三大模式,在文物修复、侵权追责、普法宣传等领域深化合作。
资料显示,秀山巨丰堰始建于清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乾隆年间,先民以“勒石刻碑”确权定分,以“乡约民规”治水安民,开创“民约治水、法护农耕”的东方治理典范。
古碑中“堰簿详载田户权责”的契约精神,“公议条规官民共守”的治理智慧,正是中华法系“法交融、德刑相济”的生动写照,见证了西南地区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承载着农耕文明记忆与生态智慧。2024年9月,秀山巨丰堰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
重庆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将从专项保护规划、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快速响应、严厉打击破坏水文化遗产行为、“水利遗产 生态旅游 特色农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法律保障,为全市历史遗产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协作范例。
上游新闻记者 张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