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

" 五一 " 将至,为让市民、游客节日期间吃得放心、住得舒心、游得开心、购得称心,30 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旅游行业相关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
提醒告诫如下:
1. 筑牢食品安全。各相关经营者要强化和落实旅游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及食品留样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不采购、销售 " 三无 "、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存放,烧熟煮透畜禽肉类、海鲜等食品,避免交叉污染;保持加工场所、就餐区域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餐饮具和设备设施,从业人员需保持个人卫生,加工操作前洗净双手,穿戴清洁工作衣帽,确保全链条食品安全。
2. 守牢安全底线。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要积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值班;配备满足安全运营要求的持证操作人员,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章操作现象发生;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营救设备和急救物品并做好应急演练,切实保障游客和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保证产品质量。旅游相关商品经营单位应严守产品质量,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及商品合格证明,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存在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扰乱旅游市场竞争秩序。
4. 落实明码标价。旅游行业、商品零售、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实施价格欺诈,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 规范经营行为。使用贸易结算用电子秤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集贸市场开办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新规规定,提升自律意识,场内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严禁出现 " 鬼秤宰客 "" 带皮称重 " 等违法行为;旅游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 五一 " 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职责,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