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黎粉丝礼物被倒卖,还要手写致歉信,追星不该被这样“情感剥削”
4月29日,演员曾黎的一名粉丝在微博发布了手写致歉信称:因为本人言论不当,在未知事实全貌的情况下,公开表达曾黎和工作室纵容工作人员在闲鱼平台售卖我赠送的徽章。我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的前述微博文章经由营销号的扩散,对曾黎女士的名誉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对上述言论给曾黎女士带来的伤害深表歉意……
来源:微博
今年3月,该粉丝发文称自己送给曾黎的徽章被挂在二手平台上售卖,售价88元。因为该卖家主页有大量曾黎相关的推广产品,粉丝怀疑倒卖行为系工作人员所为。该粉丝多次联系工作室未获回应后,发文质问并宣布脱粉。曾黎工作室当日声明称,倒卖系员工个人行为,涉事员工已被开除并报警处理,强调曾黎本人不知情。(据4月29日极目新闻)
这封粉丝写给明星的道歉信,引发网友热议。虽然粉丝主动认错,曾黎也留言大度原谅,但很多网友却觉得,曾黎方面的处理方式,让追星的人“心寒”。
回溯此事件,该粉丝最初发文的初衷,是想知道自己送给偶像的礼物为什么会被转卖。一个金属徽章不算太贵重,但从设计到制作需要倾注很多心力,承载的是粉丝满腔的热忱。这样精心准备的礼物被倒卖,对粉丝而言当然是很沉重的打击,当事人多次联系曾黎工作室未果,公开发声要一个说法,只是不希望自己付出的爱被如此轻视,合情合理。
从法律层面来看,涉及名誉权、隐私权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从道歉信的内容来看,该名粉丝大概也是被告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曾黎的名誉权,所以才手写了道歉信。但名誉侵权的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捏造事实”或“恶意诽谤”,该粉丝此前所发原文称:“如若是工作人员所出售,是否有你的应允?如果你不同意,工作人员这种行为该如何定义?希望得到正面回应。”这已经相当克制和理性了,既没有断言曾黎对“倒卖”一事知情,也没有过度批判,只是提出合理的质疑并期待回应,怎么看都跟侵犯名誉权搭不上边。
况且,曾黎工作室在事后也承认,的确是其工作人员倒卖了粉丝礼物,那难道不应该是工作室给被伤害的粉丝道歉吗?虽说有一些营销号断章取义,将事情掐头去尾传播,或许是给曾黎带来了负面影响,工作室也应该去找这些营销号追责维权,为何盯着粉丝不放?
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曾黎给那位粉丝的留言就显得很讽刺,一边说自己“不喜欢介入任何争端与是非”,却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将明显处于话语权弱势的粉丝卷入舆论漩涡;一边说非常理解粉丝的心情,一边坐视工作室对粉丝施压,这是只管自己岁月静好,不管粉丝负重前行?粉丝回她的那句“感恩相遇,缘分已尽”,包含着多少失望和委屈。
话说回来,无论是工作人员倒卖粉丝礼物,还是粉丝在网上发文要说法,说破天都属于民事纠纷,原则上不需要报警处理吧。粉丝因为自己的真心被辜负,上网求个真相,就接到警方电话,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哪怕曾黎方面需要这位粉丝站出来说明情况、挽回形象,私下好好沟通协商,好过大张旗鼓地浪费警务资源。
即便曾黎的确对倒卖徽章一事不知情,但这一系列公关操作堪称“灾难级”。工作人员随便就可以拿到粉丝礼物转卖,多年支持她的粉丝最后以一纸道歉信和她道别。或许,她和团队是想通过此事挽回形象,但对粉丝如此冷硬,只会适得其反,让围观群众感叹凉薄,让喜欢她的人感到心寒。
事情至此,哪怕只是路过看看八卦的人,都会感叹一句“不值得”,也引发了公众对于“追星”的意义,明星与粉丝关系的思考。正向的追星,实际上是追逐理想中的自己,切不可沦为他人的附庸,资本的筹码。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应该是相互的,无论是明星还是粉丝,首先都应该是彼此尊重的独立个体。任何健康的关系都不能建立在一方的无条件付出与另一方的理所当然之上。
粉丝不应该成为明星情感剥削的对象,明星也应该对支持和喜欢自己的人心存善意。粉丝的爱不是不值钱,但要给予那些懂得珍惜的人,只有彼此真诚相待,互相珍惜,追星才是一场双向奔赴,彼此照亮的旅程。
(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