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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黄埔一公司员工收到“解雇通知”!理由是消极怠工,引发热议

今日凌晨有网友爆料,黄埔某公司一员工收到“解雇通知”。

近日,黄埔云埔街道的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收到公司下发的解雇通知,理由是“消极怠工”。据这位员工介绍,因为要搬迁到清远,但她不想去,然后就收到这份通知,她问该怎么办呢?#黄埔 #劳动合同法 #离职日记 #离职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份解雇通知。

解雇通知

鉴于您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自2025年3月20日开始,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消极怠工,公司经慎重考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您最后的工作日为2025年4月16日,请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当日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您的工资将发至2025年4月16日,将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发放。特此通知。广州市某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16日

这份通知的核心要点,就是该员工因为消极怠工被辞退了,工资结算到4月16日。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里没有提及对员工劳动补偿的问题。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和观点:

有网友认为,严重或者重大违纪才可以无条件解除,一般人够不上。

有网友建议,仲裁。2n 到手。

有网友评论,如果公司找出你违纪的证据,仲裁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当然我也倾向于员工赢,但没有你说的那么容易。

有网友反问,公司要搬到清远你不想去,意思是你让公司搬走后继续留一个办事处,给你继续上班吗?

有网友直言,只能同城,异地由员工决定,不想去的给n 1或2n。

那消极怠工可以开除或辞退吗?

此前有网友咨询过类似问题。有律师做了回应和分析。

律师的回应是,消极怠工的员工可以被开除。

1.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当员工消极怠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2.消极怠工被视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公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员工进行辞退,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对于孕妇等特殊群体,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且需保障其合法权益。  4.在认定员工违纪时,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5.如果员工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团队氛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述回应来看,核心问题就是企业必须拿出有效证据来证明员工存在消极怠工行为,这一点很关键。

我们再回到开篇网友的爆料,据这位员工介绍,因为要搬迁到清远,但她不想去,然后就收到这份通知,她问该怎么办呢?

这个过程,这名员工究竟做了什么?有没有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工作开展?只有当事人才清楚。企业要搬迁,这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切不可以这种理由来抵触日常工作,显然是不可取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